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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喜欢用真假交错的障眼法,也喜欢用对比的案例来反讽打脸。比如在第二十七回中描写了薛宝钗偷听小红和贾芸的私情,又在第七十二回描写鸳鸯撞破司棋和潘又安偷情。
同样都是撞破大观园里奸淫狗盗的男女私情,明显司棋的情况比小红更加恶劣严重很多!司棋的脾气也比小红更加火爆!
可鸳鸯是意外撞破,处理方式磊落坦诚,充满了温暖的人情味,事后为了避嫌更是处处躲着。反观薛宝钗,不但主动凑过去窃听丫鬟的机密丑事,面临被抓包又害怕惹祸,撒谎甩锅给无辜的林黛玉,实在是自私无情又卑劣。
可笑这两件事的回目都是正好相反的,充满了千金小姐和丫鬟颠倒错位的讽刺。
虽然宝钗比鸳鸯身份高,有学问,但是面对这种家务丑事和权力的试金石,她的态度和做法都比鸳鸯差远了。
从全文来看,薛宝钗主动参与贾府这些丑祸的表现还不止一次,她对宝玉的追逐,对贾府当权者阿谀奉承的态度也贯穿始终。
而贾母的大丫鬟鸳鸯,虽然也精通人情世故,但她为人公正,性格刚烈,不会阿谀奉承,更不会以权谋私。面对压迫敢于反抗,人格上远比薛宝钗更加高贵自尊。作者又偏偏安排鸳鸯姓金,可见鸳鸯才是真正“金子一般的人”。
跟自己毫无关系的男女风月丑事,闺阁少女薛宝钗主动窃听还嫁祸无辜
《红楼梦》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讲述了薛宝钗因为追着扑蝴蝶,意外来到滴翠亭,听见里面有人窃窃私语,她“便煞住脚往里细听”。
注意!事不关己藏愚守拙的薛宝钗是主动往上凑过去偷听的!更可笑的是她一听就知道说话的人是大表弟屋里的三等丫鬟小红,并且特别了解小红是个“细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
既然认为小红不是好人,自然应该如惜春所说的“我一个姑娘家,只有躲是非的,我反去寻是非,成个什么人了?”
偏偏宝钗不懂这个道理,她就特别喜欢去掺和贾府的这些是非,偷听小红的隐私,上赶着帮王夫人处理金钏投井丑闻,她都特别积极主动,一点也不怕这些丑事回影响她作为闺阁少女的清白声誉。
结果她很快就偷听到了小红和贾芸私定终身的秘密,这里也要注意!小红和佳蕙很快就提到了贾芸。宝钗要是赶紧走,完全可以脱身,不会被发现,但她大概是想窃听更多细节,一直舍不得走。
当小红醒过神来,要推开窗户看看有没有人偷听的时候。宝钗才害怕“生事”“没趣”,就急中生智撒了个弥天大谎,把自己不想承担的恶名和风险都诬陷给了林黛玉。
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
薛宝钗当时的心理活动非常自私,都是只想到了自己。她作为主子小姐,又不是贾府的正经姑娘,不考虑这件事对小红和贾府的恶劣影响是正常的。但是,她竟然也完全不在意黛玉会面临什么局面,还说啥姐妹?
塑料姐妹都不会坑得这么明显吧!还有很多读者因为后文中宝钗黛玉和解,认为黛玉真心接纳宝钗,就算知道滴翠亭这件事,也会乐意给宝钗背黑锅。对此,只想说可醒醒吧!想要洗白薛宝钗了,又不骂林黛玉是个小心眼了?又要安排黛玉做胸怀宽广的圣母?
林黛玉可从来不是圣母,她从小就是个是非分明,敏感细腻,心性高洁骄傲,牙尖嘴利不饶人的姑娘。如果她知道宝钗偷听还嫁祸她,就算长大成熟了,能忍住不当面啐一口,骂一句“内心藏奸”,只怕也会对宝钗严加防备的,毕竟连袭人都知道“君子防不然”。
精致利己的三观炸裂的神逻辑,滴翠亭花式洗白宝钗大可不必!
我看过无数宝钗的拥趸各种花式洗白“滴翠亭”嫁祸事件:什么滴翠亭是公共场所啦,小红行为不检点啦,林黛玉事后没受到实质性伤害啦,宝玉凤姐也都用黛玉挡枪啦,宝钗后来和黛玉金兰姐妹情深啦,黛玉都原谅宝钗啦……
都是看上去言之凿凿,却都是借口,都从利己的角度把宝钗的错误行为合理化,把偷奸耍滑当成了聪明机智,顾左右而言他,只都闭口不谈道德缺失。
滴翠亭的确是公共场所,那超市也是公共场所,人家情侣接吻或者付款按密码的时候,你盯着看合适吗?如果宝钗真的是代表正义,为啥要偷听,还害怕被发现?
丫鬟小红是行为不合规矩,那她就不配有隐私吗?且不论时代差异,只是这观点简直和认为风尘女子就不配谈爱情一样荒谬霸道!
事后对黛玉没造成立竿见影的伤害就代表宝钗做的对?假设有人从十八楼往下扔了一个啤酒瓶,下面正好没人路过,所以高空抛物得的行为就对吗?等天黑了有人路过扎破了脚,十八楼的人心虚害怕,就受害者诬陷说是十七楼扔的,他亲眼所见!
所以十七楼就活该倒霉呗!人家做错了啥呀!凭啥做了坏事不用遭报应,啥事没干还要背黑锅?简直是精致利己主义者独有的三观炸裂神逻辑,get到了损人利己的精髓操作呀!
林黛玉已经被小红和佳蕙误认为是爱听墙根的姑娘,这说明宝钗的诬陷诽谤本身就是一种很严重的伤害。贾府的下人奴才,心不顺了,就要把人贬得连畜生也不如!
小红认定黛玉知道她要命的丑事,她和她的父母,会不会在八十回后报复黛玉可真是鬼知道了!
林黛玉的确本身也有听人说话的前科,但她听的都是跟自己有关的事情,包括宝玉的维护,袭人的坏话等等,她从不怕被人撞见,因为被撞见了尴尬的只能是背后嚼舌根的人,而不会是林黛玉。
也别说无辜的林黛玉了,就算是个江洋大盗落网了,不是他做的案子也不能栽到他头上啊!凤姐和宝玉的确也拿黛玉当枪,但也都真正不会对黛玉构成危害,这里不展开分析,但读过原著的人都该知道。
不管是从道德还是从人性角度来看,《红楼梦》第二十七回薛宝钗在滴翠亭,偷听嫁祸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承认错误并且能改过自新也是可贵的品质!反而不知错不知耻才更显得心虚,且面目可憎。
因为宝钗还是有其他优点的,也的确在贾府生活不易,作者并不想落俗套把宝钗写成一个跳梁小丑般的恶毒女配。但是,他也从不回避的直书宝钗的不堪,甚至还专门安排了鸳鸯来打脸。
意外撞破男女丑事如何处理才妥当?贾母的大丫鬟鸳鸯秀操作打脸宝钗
在第七十一至七十二回中,作者专门安排了贾母的大丫鬟金鸳鸯,也在大观园中撞破了司棋和潘又安偷情的丑事。
鸳鸯的处理方式和丰富的内心活动,真的把宝钗反衬得也太不堪了,这就是她滴翠亭栽赃嫁祸的恶行报应在读者眼里,虽迟但到。
司棋的身份比小红高,脾气比小红大,父母在贾府的根基也比小红差不了多少,她和潘又安是实打实的通奸,犯的事儿比小红和贾芸传递手帕互撩严重一万倍。
王夫人因为一个绣春囊还闹得天翻地覆,气了个死,认为“外人知道,这性命脸面要也不要?”司棋和潘又安在大观园私通的事情,更会直接毁掉大观园居住的姑娘们的清白闺誉,传出去宝玉和姊妹们都不用想结婚了。
鸳鸯在这件破天丑事上的表现非常出彩,虽然她只是一个大丫鬟,但已经达到了尤氏和李纨这种豪门女主子的层次。
首先,鸳鸯是因为自己要小解,无意中撞破了司棋的丑事。当时黑灯瞎火的,鸳鸯为了自己安全,她先喊出了司棋的名字。这里偷摸鬼祟的是司棋,鸳鸯是光明磊落的。
如果鸳鸯有薛宝钗那种想要拿人把柄的心思,悄悄地躲起来细听,或者干脆绕过去查偷窥,那可比滴翠亭更热闹多了。鸳鸯从此就算要司棋去替她死,司棋都不敢拒绝的。
但是鸳鸯是个善良正直的人,她看出来是司棋,只认为是司棋和其他丫鬟在闹着玩,并没有往这些糟污事儿上想。如果她能听到一点儿半点的动静,只怕不仅不会喊司棋,而且早就躲开了。
鸳鸯无意捉奸,但司棋和潘又安做贼心虚,自己跑出来供认求饶。鸳鸯当时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
因想这事非常,若说出来,奸盗相连,关系人命,还保不住带累了旁人。横竖与自己无干,且藏在心内,不说与一人知道。
鸳鸯想的首先全是别人,“奸盗相连,关系人命”是指这件事会害死司棋和潘又安,“保不住带累了旁人”是指他们的家人,以及园中的管理层,还有当时负责管理大观园安保工作的薛宝钗,以及她背后的王夫人、王熙凤。
有读者认为鸳鸯选择隐瞒这件事也是自私自保,但因为这件事关系太大了,鸳鸯一个小小的丫鬟,根本没有别的选择,她在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保护自己,鸳鸯并没有做错。
别说鸳鸯,就是李纨、尤氏这种层面的主子撞见这件事,也会选择明哲保身,这也是贾府一贯的处理家丑的方式:“胳膊折了袖子里藏!”
司棋吓得病了,不吃不喝,差点死掉,潘又安则直接跑路了,因为俩人都知道,只要鸳鸯告发出来,他俩都会被打死,他们的家里人也都活不成,因为主子们会杀人灭口。
鸳鸯听说司棋害怕后是怎么做的呢?她自己反而过意不去了,专门来安慰司棋。
心下料定是二人惧罪之故,“生怕我说出来,方吓到这样。”因此自己反过意不去,指着来望候司棋,支出人去,反自己立身发誓,与司棋说:“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踏了小命儿。”
鸳鸯这一番真情实意,处处为司棋着想,赌咒发誓的安抚劝慰。因此换来了司棋感恩戴德,发自肺腑的回报。
司棋哭着对鸳鸯说:“从此后我活一日是你给我一日,我的病好之后,把你立个长生牌位,我天天焚香礼拜,保佑你一生福寿双全。我若死了时,变驴变狗报答你。”
司棋还提到了“倘或日后咱们遇见了,那时我又怎么报你的德行”,这里应该会应验到后来贾府抄家后鸳鸯的结局,司棋是被提前撵出了的,出去之后就只有嫁人这一条路可走,八十回之后她肯定有报答鸳鸯的举动只不过我们不知道罢了。
通过鸳鸯处理司棋事件,我们完全可以对比薛宝钗的滴翠亭事件。贾府的丫鬟都是知根知底的,尤其是小红、司棋这样的家生丫鬟,就算做出这种丑事,被人撞破,羞臊之下,其实并不能伤害撞破奸情的人。
司棋的脾气比小红可大多了,鸳鸯的身份也远不如宝钗。可司棋也只能自己羞愧的装死罢了,宝钗担心的小红会当场狗急跳墙是不存在的,薛宝钗情急之下嫁祸林黛玉,只是她不想背负偷听墙角的恶名,以及以后小红对她的记恨而已。
那么薛宝钗可以跟鸳鸯学习吗?答案是不能!假设小红推开窗户,薛宝钗岿然不动,义正言辞的警告教育小红一顿。小红当时吓懵了肯定要哭着哀求宝钗保守秘密,宝钗顺势答应,并且以此为把柄,威逼利诱小红以后为自己效力。这就是网文小说的狗血宅斗套路。
《红楼梦》是不会走这个俗套的,该书是古代现实主义小说。薛宝钗的确是可以教训小红不知廉耻,可是她不会这么干,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偷听也不光彩!小红事后反应过来也会内心看不起宝钗的偷听行为,并不会真的为她效力。
在古代,小红一个丫鬟,没啥人权,也不配去遵循什么封建道德标准。但薛宝钗作为千金小姐是受礼教约束的。所以这件事,丢人的不是小红,占理的也不是薛宝钗呀,她根本没有立场去教训和拿捏小红。
她从一开始偷听就错了,偷听时间太长更错了,她如果不嫁祸给林黛玉,只能是自己没脸而已。小红当然也没脸,但是丫鬟的脸哪有小姐的重要呢!
面对权力的试金石,鸳鸯公道正直,是真正精神高贵“金子一般的人”
薛宝钗和鸳鸯两人,一个是爱扮道学淑女的主子小姐薛宝钗,一个是贾母屋里管事的大丫鬟,她们在《红楼梦》中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但是作者偏偏安排她们撞破了同样鸡鸣狗盗的男女丑事,又偏偏让鸳鸯表现得比薛宝钗高明太多,很明显是带着褒贬的意味。此外,作者还通过两人面对掌权者和权力的不同态度来从侧面对比。
鸳鸯的戏份也非常多,人物形象也非常饱满,她是贾府里丫鬟的大姐大,掌握着不小的话语权,在小辈主子面前十分有体面,能坐着和贾琏凤姐说话。
贾母小金库的钥匙都给鸳鸯掌管,她手里能过几千两银子,但是鸳鸯从不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身份地位谋私利。她敢驳主子们,当众帮凤姐说话,指责贾府内斗“新出来的这些底下奴字号的奶奶们,一个个心满意足,都不知要怎么样才好,少有不得意,不是背地里咬舌根,就是挑三窝四的”;也敢当着贾母的面指责王夫人当家不行:“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的”;她和凤姐联手戏耍刘姥姥,事后却能真诚地道歉,并且带着尊重的馈赠帮扶。
贾赦要讨鸳鸯做小老婆,鸳鸯剪发反抗,说“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鸳鸯也深得宝玉喜爱,宝玉曾摩挲着鸳鸯的脖子要吃她嘴上的胭脂,但是鸳鸯不愿意,只让袭人管管宝玉,在抗婚后更是处处避着宝玉。
凤姐评价鸳鸯:“素昔是个极有心胸气性的丫头!”贾母夸赞鸳鸯:“她还投主子们的缘法,也并不指着我和这位太太要衣裳去,又和那位奶奶要银子去,所以这几年一应事情,他说什么,从你小婶和你媳妇起,以至家下大大小小,没有不信的。”
可见鸳鸯的身份虽然只是贾母的丫鬟,一个卑微的奴才。但是她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处事公道。虽然也精通人性事故,八面玲珑,但她从不媚上欺下,仗势欺人,以权谋私,她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主见,也有高贵的人格和灵魂。
再反过来看看薛宝钗:明明是一个有钱有颜有母亲哥哥,有家业宅子的富家千金。明明已经成年,原本该谈婚论嫁,才能更好地帮扶败落的娘家。却七八年如一日,住在贾府不走,只和宝玉等年纪小的姊妹们厮混,在贾府到处管闲事,卖弄才干,笼络人心。
她每天人人面前应侯,奉承贾母王夫人,结交姊妹,甚至连贾府的婆子丫鬟都要打点讨好,连赵姨娘都送礼;明知宝玉爱的是黛玉不是她,却不分早晚往宝玉屋里跑,大夏天也不知避讳地来送药,来出谋划策打络子,来坐在宝玉午睡身边绣鸳鸯肚兜;刻意结交花袭人,送戒指送裙子,还让丫鬟莺儿和宝玉的心腹小厮拜了干亲;她又掺和贾府家务事,以权谋私,把探春改革的成果收益都分散给婆子们邀买人心,又给茗烟他娘弄了个好差事……
虽然人人面前讨好,表现得热情大方,一旦触及她的利益就“不关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金钏跳井,她安慰王夫人很积极,对昔日交好的金钏无限贬低说:死了也不可惜,不过多给几个钱;迎春被欺负,探春黛玉宝琴都抱打不平,宝钗一言不发装哑巴;对真正的穷人刘姥姥,宝玉还知道给她个茶碗卖钱,宝钗却只会接着林黛玉的话一起嘲笑讥讽。
宝钗劝宝玉去读圣贤书,追求仕途经济都不算啥。她甚至还关心表哥表嫂屋里的事情,连王熙凤从贾母屋里回来生气了,小丫鬟莺儿都要跟宝钗汇报,可见宝钗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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