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棋想吃一碗鸡蛋糕,厨房柳家的为什么不愿

嘿,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你别告诉别人啊:柳家的其实很愿意给人做炖鸡蛋(不是鸡蛋糕,《红楼梦》里没有“鸡蛋糕”这个说法)的。

也包括司棋。只要司棋拿钱来,柳家的一定也很愿意给她做。但是司棋不出钱,柳家当然不愿意做了——“前儿要吃豆腐,你弄了些馊的”,司棋并不是第一次点菜了;“吃的是主子的,我们的分例”,归到“分例”上去,当然不会自费出钱。

那么,别人点菜,要出钱吗?

要的。柳家的自己说过:“别说前儿一次,就从旧年一立厨房以来,凡各房里偶然间不论姑娘姐儿们要添一样半样,谁不是先拿了钱来,另买另添?”她还举了探春宝钗二人的例子:她们点了价值二三十个钱的菜,却给了五百钱。如果是这样的点菜,柳家的怎么可能不愿意?

探春宝钗当然是自律的。那么,莲花儿援引的例子,晴雯点芦蒿那次,有没有给钱呢?

柳家的说“别说前儿一次”,似乎晴雯也给了钱,但是没有明说。不过晴雯给不给钱,并不是晴雯做主,因为怡红院里“宝玉及诸小丫头们凡出入银钱衣履什物等事,也甚烦琐”。这话是介绍袭人的辛劳的,可见上到宝玉、下到小丫头,一切“银钱”出入,都是要经袭人之手的。

惜春的丫头入画,箱里发现了一包“金银锞子”,马上就“黄了脸”,十分害怕。如果丫头们经济独立、财务自理,一包“金银锞子”可能是入画自己积累的月钱及赏赐,她为什么会这样害怕?

大观园里丫头们,月钱与赏赐的银子,要由大丫头、或者主子小姐统一管理。佳蕙得了黛玉的赏钱,要交给比较大的小红,只“一五一十的数了”,记个数字。据雪雁所说,她连衣裳也由紫鹃管理。所以包括晴雯在内,也未必有直接花钱的权力——她可以做主花钱,但不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她不交钱,谁交钱呢?海棠诗社,宝玉给湘云送东西一回,袭人安排“回头你们就往这里拿钱,不用叫他们又往前头混碰去”。是宝玉私下里送东西,袭人就从怡红院的账户上开销车马费,不肯走公账,可见其谨慎。

另一次是贾芸送海棠花,袭人赏给抬花的小子六钱银子,给婆子三百钱,又可见其大方、不吝啬。

别说袭人了,就连新晋的芳官,一边掰柳家的糕打雀儿玩,一边还要承诺“回头我买二斤给你”呢。当然,柳家的不会要芳官赔她二斤糕,因为这正是她有求于她们的时候,但是好歹是有言在先的。

怡红院花钱大方,应该不会克扣自费点菜的钱。芳官也曾“告诉了柳嫂子,先给我做一碗汤,盛半碗粳米饭送来”,自己点菜已是惯例。多半是各自点菜,然后由袭人从怡红院的账户上统一支付。而以袭人的谨慎与大方,绝对不会在这项开支上取巧克扣,而一定是学习探春宝钗的大方,“就往这里拿钱”。

而司棋、莲花儿诸人呢,根本、从来也没想过要给钱,当然她们也不能像怡红院那样各自点菜、统一支付。因为迎春屋里的零花钱,连迎春自己的分例在内,都是“由着奶奶妈妈们使”,由奶母来掌管。丫头们呢,却是“连我们也不知道怎么是算账”,隐约有点嫉妒的意味。

司棋绣橘莲花儿,并没有权力动用迎春屋里的银钱,却理直气壮地“吃的是主子的,我们的分例”。但是分例是由柳家的安排每天菜谱,可不是“买来的又不吃,又买别样去”的。

这道理很简单:古代又没有冰箱,“买来的又不吃”,岂不是放坏了?“又买别样去”,岂不是要柳家的贴钱?

“跟姑娘的丫头原比别的娇贵些”。司棋这样的“二层主子”,在第一次点菜时,柳家的想必也曾应酬过她。但是“前儿”的豆腐,“今儿”的鸡蛋,要求层出不穷,又不肯真金白银拿出钱来,难道柳家的要“你说给他,改日吃罢”地推诿了。

岫烟住在迎春屋里,受到“那些妈妈丫头”的敲诈。虽然没明说敲诈者是谁,但以司棋的身份地位,难道她能不参与其中?难道能没有她的份儿?

一边占着小厨房的便宜,一边敲诈着亲戚家的小姐,司棋为人,正可谓是“咬牙难缠”。抄检大观园里周瑞家的特别注意司棋,并不全是因为她是王善保家的的外孙女,也因为王熙凤制定了“有些咬牙难缠的,拿个错儿撵出去”的方案,司棋本来就是她们确定的重点监察对象。

平心而论,司棋大胆追求爱情,面对抄检出来的情书也能“并无畏惧惭愧之意”,有她高贵勇敢之处。

但《红楼梦》里的人物,多是丰富多面、复杂深刻的。司棋的高贵与勇敢,也不能掩饰她仗势欺人、敲诈勒索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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