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早年出家,为何会有贾惜春这么个女儿探

笔者前日曾撰文分析《红楼梦》之贾惜春的身份之谜,通过阐释惜春年龄、身份、亲属远近种种关系,进而得出在《红楼梦》旧稿中,惜春乃是贾政的女儿,只不过在后续删改过程中,将其改设为宁国府的小姐。

彼时笔者论证此点,举的核心证据集中发生在《红楼梦》第55回,探春改革大观园过程中,王熙凤曾评价过贾府诸子孙,其中就涵盖了惜春:

凤姐儿道:“我正愁没个臂膀。虽有个宝玉,他又不是这里头的货,纵收伏了他,也不中用;大奶奶是个佛爷,也不中用,二姑娘更不中用,不是这屋里的人;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燎了毛的小冻猫子......倒只剩了三姑娘一个,心里、嘴里来的,又是咱家的人。”——第55回

王熙凤历数贾家子孙,一一分析他们的能力,最后得出结论:只有探春有雄心壮志,同时又有能力,是贾府第四代中唯一能撑得起管家重任的女子。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王熙凤列举的众多子孙中,对惜春的评价是不应该出现的,为何?

因为惜春是宁国府的小姐,她只是暂住在荣国府这边而已,她是没有资格管理荣国府的事务的,所以王熙凤在列举贾府众子孙时,是不应该把惜春算进来的,而且事实上,除了惜春,王熙凤口中的贾宝玉、李纨、迎春、贾兰、贾环均是荣国府的子孙。

因此,在《红楼梦》的中,惜春其实是荣国府贾政这一支的子孙,只是在《红楼梦》长期的删改过程中,将惜春身份进行转变,让她成了宁国府的小姐——贾敬的女儿、贾珍的妹妹。

但也因此,导致惜春的年龄、亲疏等等细节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偏差,除了开篇提到惜春是宁国府的小姐,纵观全书,惜春几乎和宁国府众人没有任何交集(只有第74回“矢孤介杜绝宁国府”略微提到)。

但孤证毕竟难以说服诸君,笔者近读张爱玲之《红楼梦魇》末章“旧时真本”,再发现一例,可以证明《红楼梦》原稿中惜春本是贾政女儿。

且看第62回,彼时探春担任管理大观园的领导,有一天林之孝家的来向她汇报一项杂事,而正是这项杂事,蕴含着惜春的身份之谜,且看原文:

林之孝家的便指那媳妇说:“这是四姑娘屋里的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我听见了,问着她。她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当撵出去才是。”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她去。等太太来了,再回明了,再定夺。”说毕,仍又下棋。——第62回

这个情节看似寻常,实则暗藏玄机,非细心难以窥出。

按照今本,惜春是宁国府的人,彩儿又是惜春的丫环,自然彩儿母女两人都是宁国府的人,换句话说:彩儿她娘是外人,压根不是荣国府的人。

所以,荣国府的管家处置宁国府的人,不可能处理得这么随便,至少要征求宁国府的意见,这是最基本的规矩。可不管是林之孝家的这样的奴仆管家,还是探春这样的小姐,居然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板上钉钉地就定下了“撵出去”这样的决策,这着实不合理!正如张爱玲所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奴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红楼梦魇》

如果仅仅是探春一时脑热,故擅自发放,尚可理解,但此处探春明显很谨慎,她先后询问了林之孝家的关于李纨、王熙凤的意见,最终才做出了判断,甚至连管家林之孝家的也主张“撵她出去”,可见彩儿她娘貌似并不是宁国府的人,正是荣国府自家的奴仆,所以才处理得这么顺畅。

这就从侧面告诉我们,《红楼梦》中惜春确乎是荣国府的女眷,大概率是贾政的女儿,只是在后来的五次删改中,将惜春改为宁国府的小姐,但原稿中的诸多细节未能悉数改正,故而遗留下这些不合理的情节,让我等读者一窥《红楼梦》漫长而艰难的删改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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