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父亲兄,为何由荣国府收养惜春入画的反

有的人认为,荣国府并没有“收养”惜春:人家有哥哥嫂子,父亲贾敬也直到第六十三回才死,怎么就是荣国府“收养”惜春了呢?

但是这么说,也没有错。惜春的确是住在荣国府中,很少回宁府里去。抄检大观园事件之后,惜春干脆就说:“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有父兄在世,也未必不能“收养”。比如有的版本中第三回的回目是“荣国府收养林黛玉”,难道这时候林如海就已经死了?

惜春从小生活在荣国府,虽然没有举行过过继仪式,事实上就跟“收养”没什么区别。为什么要这样?

首先,从作者写作的角度来说,惜春本来是贾政的女儿。后来在修改过程中,才移植到宁国府里去的。

凤姐和平儿私下算账:“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还有两三个小爷,一位老太太,这几件大事未完呢”。凤姐回答:“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下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尤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老太太事出来……”

在凤姐的预算里,迎春是贾赦的女儿,可以不考虑她的婚费。“剩下三四个”又不包括贾环,会是哪三四个?

就算上年幼的贾兰,和探春也只有两人。“三四个”,一定包括了惜春。研究者据此推测,惜春在早期底稿中,与宝玉等人的血缘更亲密,比迎春还亲,只能是贾政的女儿。

当然,随着“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惜春成了贾敬的女儿,宁国府的小姐。既然她的身世改了,为什么情节不改,还要让她长期生活在荣国府中?

贾母慈爱,这当然是重要原因。但再慈爱的老人,也没有离间人家兄妹感情的道理。贾母要“收养”惜春,得有更过硬的理由。

是贾敬贾珍父子,给贾母的“收养”提供了理由:一个躲在城外,诸事不理,过年回家住半个月,还是“静室默处,一概无听无闻”;另一个奢华放荡,肆意淫乱,“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样的环境,的确不适合未成年少女的生活。

也许你会觉得,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只要洁身自好,何必在乎哥哥怎么样?

这完全是现代人的观点。尤三姐仅仅是宁国府的亲戚,就被柳湘莲拒婚:“我不做这剩王八”。惜春如果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原生家庭,不管是名誉还是品行,真的能不受影响吗?

入画犯错被逐,向惜春求恳,有这样一句话:“只求姑娘看从小儿的情常,好歹生死在一处罢”。这话叫人费解,你是丫头,犯了错被撵出去,虽然罪不致死,说“死”也可以理解。人家好好的千金小姐,凭什么跟你“生死在一处”?而且哪位姑娘的贴身丫鬟不是从小儿服侍到大的,怎么你就特别强调“从小儿的情常”,企图来打劫惜春呢?

显然,惜春与入画,有着比别人更深厚的交情,类似于“出生入死”的,而且是从小建立的。千金小姐与贴身丫鬟,又不是战乱之中,怎么会“出生入死”?只能是生活的环境冷酷严寒,只有这两个小小的女孩子抱团取暖,才建立了“生死在一处”的深厚友情。

入画不是一个戏份很多的重要人物,她只有在抄检与被逐时才有对白,其他时候的出场基本是跑龙套。但是从她这一句情急的话中,可以隐晦却确定地折射出,惜春有着怎么不堪回首的痛苦童年——虽然不会有饥寒虐待,但一定是倍受冷落、无人关心,还有各种暧昧与淫乱给小心灵带来的刺激伤害。

贾母也正是看到了惜春的痛苦与环境的不堪,才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抚养。虽然自己年纪大了,不能亲力亲为,但至少,可以给这可怜的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惜春在荣国府的环境里,才能够健康地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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