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姐,母亲为四大家族王家之女,父亲为荣国府嫡孙,身世显贵,姑姑元春犹不及。但因年龄甚小,故在前八十回中,巧姐出场的次数屈指可数,更未曾发声,饶是如此,巧姐还是被排在金陵十二钗中,并越过婶婶李纨和嫂嫂秦可卿,位列第十。巧姐能列入“薄命司”金陵十二钗,除了其显贵身世,自然还因为她的“薄命”,这在其判词中都能窥见一二,而正因此,我们也可以肯定在八十回后,长大的巧姐必将有不少出场。在程高本续书中,贾府败落后,巧姐被“狠舅奸兄”王仁和贾芸做主欲卖给一个外藩做偏房,几经刘姥姥周旋,才将其救出,最后在刘姥姥的做主下,巧姐嫁给了一个周姓地主人家,对比众钗而言,似乎是个很好的结局了。然而联系前八十回的各处细节,这种结局全全然是续书者的臆想,完全背离了原著的本意。首先,贾芸不可能是“奸兄”,贾芸虽是巧姐族兄,家境落魄,但此人有胆识才干,是个“乖觉伶俐”之人,但凭其借了倪二银子,赚了钱后立马归来看,是个信守承诺之人,脂批中更称其“有才干、有果断”,“金盆虽破分量在”、“孝子可敬”等等。更有贾芸最终和红玉皆为夫妇,与狱神庙仗义探庵,便知贾芸绝非陷害巧姐之人。其次,巧姐被做主卖与外藩时,贾琏竟然一无所知,这根本不合乎常理,毕竟贾赦再不靠谱,迎春的婚事也是要她做主的,贾母都称不便插手,那么贾琏未过世,巧姐的婚事又岂能轮到“狠舅奸兄”定夺?再次,巧姐的判词的一幅画中,是一个美人坐在乡村野店纺绩,若巧姐最终嫁了财主,又何须如此操劳?所以,续书中巧姐的结局,如同一场闹剧。而根据现有的线索,我们基本可以对其结局做个比较大概的推测的。贾府败落,被卖入烟花柳巷巧姐的判词中写道: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势力颓败了就别再说富贵,家族败落哪有亲情可言?这两句可以确定,贾家已经获罪被抄,以前那“世代勋戚”的特权不复存在,所以巧姐是可以自由买卖而不用受到“有干例禁”的。而早在第一回的《好了歌》注解中,有一句“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纵观贾府,择膏粱的自然大有人在,譬如步步为营要嫁入贾府的宝钗,更有人连湘云、妙玉都承怀疑,但宝钗等人的结局我们根据文中线索可以否定后来流落烟花巷,只有巧姐在长大后,因为择婿而被“狠舅奸兄”算计,卖入了烟花巷。如此,判词的后面两句就很明了了,刘姥姥在三进贾府时,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在听说巧姐被卖后,设法将其救出。巧姐被救出,与板儿成亲巧姐嫁给板儿,文中曾给出多处暗示。在刘姥姥逛大观园时,巧姐与板儿初遇,两人交换了柚子和佛手,脂批: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而在第六回,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打秋风时,文中称其忍耻开口讨贷,脂批:老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更有同在第六回,文中叙到刘姥姥一家“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国府略有瓜葛”,此处脂批: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真千里伏线。“正脉”,指正式、直接的亲属关系,而彼时王家不过只是和荣府有些瓜葛,不过一种假亲戚而已。凡此种种,可以肯定巧姐最后嫁给了板儿。成为乡野村妇,育有一子在第十五回,为秦可卿送殡路上,凤姐宝玉等人进了一处农庄歇息,在这个庄农家里,宝玉看到一个纺车,只觉新奇,就要上去耍弄,谁料一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跑来叫道:“别动坏了”。宝玉忙丢开手,赔笑:“我没见过这个,所以试试”,那丫头便道:“你哪里会这个,站开了我纺给你瞧”。这位丫头纺绩一会后,便被一个老婆婆叫走了,等宝玉等人离开时,发现她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略谙红楼的朋友都知道,此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作者惜墨如金,故字字有深意,那么,作者为何平白添上这一段文字呢?而且根据情节完全不会影响到故事的发展,可见这是一个镜像暗示。这一个农庄,是凤姐先要进来的,而这个二丫头纺绩的样子,正是其女儿判词中那副画的样子,所以这个二丫头,就是巧姐婚后的镜像。那么二丫头都已经十七八岁了,已经是嫁人的年纪,所以其怀中抱着的小男孩,应是自己的孩子。毕竟巧姐在板儿家,只能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于巧姐会生个孩子,在第四十回中也有暗示,“鸳鸯三宣牙牌令”中,刘姥姥对出“一个萝卜一头蒜”后,鸳鸯紧接“凑成便是一枝花”,这时刘姥姥两手一比划“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在唐朝,有位名妓李娃,艺名便是“一枝花”,这与巧姐沦落烟花巷异曲同工,那么一枝花落了结个瓜,是否在暗示巧姐这“一枝花”最后喜得贵子呢?所以,这位出生于七月初七的女子,自小便被人担忧命不好,谁料却是众钗中结局最好的一钗,虽然早年早富贵繁华中成长,但这繁华毕竟是镜花水月,来去无踪,相较于姑姑元春那转瞬即逝的荣耀,却对自己的命运无法掌控,巧姐这种结局,可谓令人欣慰,而这一切,都是其母不经意的一个善举的回报,想想当初王熙凤那一句“我是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可不是最大的讽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8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