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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册判词之六
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注释:
(1)这一首是写贾迎春的。
(2)“子系”二句:子,对男子表示尊重的通称。系,是。“子”“系”合而成“孫”,隐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明代马中锡《中山狼传》: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将被杀死时遇到东郭先生救了它,危险过去后,它反而想吃掉东郭先生。所以,后来把恩将仇报的人叫作中山狼。这里,用来指孙绍祖。他家巴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提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3)花柳质:喻迎春娇弱,禁不起摧残。
(4)一载:一年,指嫁到孙家的时间。赴黄粱:与元春册子中“大梦归”一样,是死去的意思。黄粱梦,出于唐代沈既济传奇《枕中记》。故事述卢生睡在一个神奇的枕上,梦见自己荣华富贵一生,年过八十而死,但是,醒来时锅里的黄粱米饭还没有熟。
评解:
迎春是当时封建包办婚姻制度下的牺牲品。有一条脂批曾论及作者写迎春悲剧的用意:“此文一为择婿者说法,一为择妻者说法。择婿者必以得人物轩昂,家道丰厚,荫袭公子为快;择妻者必以得容貌艳丽,妆奁富厚,子女盈门为快。殊不知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试看桂花夏家、指挥孙家,何等可羡可乐,卒至迎春含悲,薛蟠贻恨,可慨也夫!”(蒙府本、戚序本八十回末总评)这里用的虽是“说法”等字样,其实就是曹雪芹想通过“择婿”、“择妻”这有代表性的两个方面的描写来揭露封建包办婚姻罪恶的原有用意,不必待续书中又写了包办的金玉姻缘而始有;至于《红楼梦》全书的主题,在作者的构思中,则又更为广阔和深刻。此诗首句“子系中山狼”,巧用拆字法,隐“孫”粗看不易发觉,正合判词须有所蕴藏的要求,故妙;若直说“夫婿中山狼”,便索然无味,不耐寻绎了。其他可参见本回《红楼梦曲.喜冤家》一首的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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