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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岁钱的美好寓意
“压岁钱”最早出现在元代吴当《除夕有感》:“家人共守迎春酒,童穉争分压岁钱。”就是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喝着春酒,长辈给小孩准备了压岁钱,小孩争抢压岁钱。
明代秦镛《清江县志》记载:“除夕……小儿以红缕结钱龙,曰‘压岁’。”
清代王松《除夕书怀》说“亲朋索写宜春帖,儿女争求压岁钱。”
清代李炳灵《探春令·成都除夕》:“料乡园笑语,雏孙洽,压岁钱盈箧。”
清代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压岁钱》:“以綵绳穿钱,编作龙形,置于牀脚,谓之压岁钱。尊长之赐小儿者,亦谓之压岁钱。”
清代孔尚任《节序同风录》记载除夕时:“给家人金银铜钱,名为‘分钱’,亦曰‘带钱’,俱一百二十文,盛以绢袋,如茄如瓶,夜贮床头,曰‘压祟’。”
鲁迅《朝花夕拾·阿长与》:“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
那么压岁压的是什么,有很多传说,传说是一种小妖名字叫“祟”,也有叫“夕”,也有叫“年”“岁”等等,反正是一种不吉利的东西,压岁钱,又名压祟钱,通常认为可以辟邪驱鬼,保佑平安,晚辈得到压岁钱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
通过上述文献记载,也可以了解到古时的压岁钱,也就是几个铜板,或者几文钱,也就是说压岁钱不在多少,而在于美好的寓意,是长辈对晚辈的最美好的祝福。
发压岁钱的历史传统一直持续至今,压岁钱的数额却越发的暴涨起来,变成了“大红包”,几百、几千,甚至数万元,慢慢有些变了味儿道,据报道一位江西老汉用箩筐盛满钱,给子孙们发了80万的压岁钱;今年又出了这么一位豪横小姨,给4个外甥每人1万的压岁大红包。如此豪横出手,是否合适?是为了挣足面子,显摆能能,还是哗众取宠?
无论是压岁钱,还是发红包,都应该是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基础之上,大力弘扬正能量,而绝不是借压岁钱之名,滥发红包,反倒失去本来美好意义,甚至带来有害无利的结果。不难推测,变了味的压岁大红包,其害处是显而易见的。
把象征美好祝愿的压岁钱变成了大红包,表面上看是大人小孩“两头都好看”,两边都高兴,实际上无形中是在滋长孩子们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不良思想。孩子们会因此而贪图钱财和胡乱花钱,会相互攀比、炫耀,会羡慕嫉妒恨等等。让孩子们无法形成正确的金钱观,对其成长有害无益,如果一年的压岁钱都能超过父母的收入,那还学习干什么,还工作干什么,久而久之,这些孩子们就成了不劳而获的啃老族,而不是自立自强的独立个体。
也有因为压岁钱,导致夫妻不和,妯娌不睦的事情来,甚至出现了孩子状告父亲返还压岁钱案子。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件孩子起诉父亲返还压岁钱的真实案件。周某(男)与吴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
年1月26日,父亲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元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周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元、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元。
这个案子是由压岁钱引起来的一个真正的案例,也表明压岁钱数额太大了,就不是单纯的美好的祝福了,反而生出事端来,由这个案例也引发网友们对压岁钱的所有权问题的讨论和热议。
二、那么小朋友们收到的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孩子或者其监护人表示接受、钱款发生转移之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所有。
《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所以即便压岁钱在家长处保管,家长也要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挪用为自己购置物品,损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压岁钱归小朋友所有,但是能不能随意支配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如果是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购买一些文具、小玩具、小食品等,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购买大件商品或者大额游戏充值、给主播打赏等行为则需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所以,发点压岁钱,意思到了就可以了,保留原有的美好的寓意就好,不要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不然,引发了许多不愉快,高兴的事儿变成悲哀事儿了。
你们认为是不是这个道理,有什么想法,给我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