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起来,惜春的古怪,不仅是性格的孤介:她明明是宁国府的小姐,却长期住在荣国府,几乎不回自己家;书中从来没有提到她母亲是谁,不像迎春还提到一句生母已逝;她的父亲贾敬从不回家,但与儿子贾珍、孙子贾蓉多少还有点交流,传话、送东西,对这个幼小的女儿却毫不理会。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候,甚至还有这么一句:“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似乎这惜春与贾敬没什么关系,倒是与贾珍有血缘——于是有读者得出结论:惜春不是贾敬的女儿,而是贾珍母亲的私生女。
啊呀,豪门绯闻,一定叫多少读者瞪大了眼,锁定了屏幕。然而作品并没有那么狗血。
贾珍的儿子贾蓉已经十几岁了,续弦尤氏都四十来岁,贾珍自己怎么也四五十岁了。贾珍的生母,应该六十岁以上了吧。而这时惜春才十来岁,难道贾珍生母是五十多岁才出轨、生育了私生女儿?你非要举例说美国有位老妇人六十多还怀孕,我也没办法。但按照常理来看,这种事情发生的机率是极低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另一个疑点,是贾敬早已出家,怎么会有幼年的女儿?显然是贾敬出家之后,妻子不安于室,才会红杏出墙——惜春就是“孽种”。
但是对于这个观点,我忍不住要反问一句:《红楼梦》哪里写到贾敬出家了?他只是“跟道士胡羼”,住在道观里不肯回家。这跟出家是两回事。还记得贾敬过生日那回吗?家人报告:“我们爷原算计请太爷今日来家来”,要是出了家、皈依道教,还能回家过生日吗?况且如果贾敬从来不回家,贾珍又怎么会“算计请太爷今日来家”?
第五十三回除夕祭宗祠,贾敬不仅是“主祭”,还来到荣国府给贾母行礼——在那礼法森严的时代,贾母到宁国府是给祖宗行礼,贾敬要给贾母行礼必须到荣国府去,就像黛玉初进贾府,专门去两个舅舅的房间拜见,虽然一个也没见到,但不能不走这一趟——书中再专门写到元宵节时“贾敬素不茹酒,也不去请他,于后日十七祖祀已完,他便仍出城去修养”。看懂了没有?人家贾敬过年回家,住了半个多月呢。这哪里是出家?
贾敬没有出家。虽然这次是“净室默处”,并不表示从前也是这样。在十余年前,他还比较年轻的时候,回家还会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不管是嫡妻,还是侍妾,都有可能替她生育幼女惜春。
如果真的存在“红杏出墙”的事情,就算奸情能一时得惩,还有怀胎十月呢,真能无知无觉、无人发现?虽然清代不时兴计划生育,也不是完全没有堕胎技术。贾敬、或者身为族长的贾珍,竟会坐视“孽种”出生而不置可否?然后再锦衣玉食把她养大?甚至容忍她对嫂嫂尤氏的顶撞?读者未免把贾珍父子想得太宽容太怯懦了。
有一点的确违背情理,就是惜春与宁国府的隔阂疏远。当然有理由,惜春厌恶宁国府的荒淫之风,怕“把我也编派上了”,力求“保得住我就够了”。但,王熙凤和平儿算帐,说到小姐公子们的婚姻大事:“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剩了三四个,满破着每人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
这里提到的“三四个”,当然是探春、惜春、贾兰。问题是迎春是贾赦的女儿,“也不算”,怎么宁国府的惜春倒要纳入预算之中?
在黛玉初进贾府的时候,也提到过“贾母万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迎春、探春、惜春三个亲孙女,倒且靠后”。贾敬是贾母的堂侄,他的女儿怎么会是贾母的“亲孙女”?
这些问题,必须考虑到《红楼梦》的写作上去。作者写作是“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有过无数改动。甚至到作者病逝,修改尚未完成。王熙凤的这段话,显然是修改过程中的漏文。也就是说,惜春本来就是荣国府的小姐,而且应该是贾政的女儿。与她相比,迎春反而算是“那边的”。
贾家的丫鬟,一般跟着父母分房头。比如玉钏儿介绍秦显是司棋的婶婶:“他是跟二姑娘的司棋的婶娘。司棋的父母虽然是大老爷那边的人,他这叔叔却是咱们这边的。”兄弟俩不属于同一个主人,尚且需要特别说法,这还是荣国府内部。
按这个道理,惜春既然是宁国府的,她的丫头、及丫头的父母,也应该是宁国府的。但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要撵个媳妇:“这是四姑娘屋里小丫头彩儿的娘”,可见彩儿的母亲是荣国府的人,林之孝夫妻才有管理她的资格,李纨、王熙凤、探春也才有撵她出去的权力。
如果只是这一件,我们还要以理解,小丫头彩儿可能跟黛玉的紫鹃、湘云的翠缕一样,是被指派给惜春的荣国府旧仆之女。但是与王熙凤平儿那段话结合起来,再加上“亲孙女”之言,就值得怀疑:惜春本来就是贾政的女儿,为了艺术上的原因才把她改到贾敬名下。
这样一改,很多不经意的细节仍旧透露出矛盾。但,非要用“私生女”“孽种”来解释这些矛盾,就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