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错嫁孙绍祖,那么可怜,为什么红楼梦

贾迎春错嫁孙绍祖,不到一年就被虐待致死,是《红楼梦》八十回前最令人扼腕叹息的事。她也成为“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紧跟着秦可卿之后确定了命运之人。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红楼梦》曲子中,关于贾迎春的曲子竟然叫。贾迎春嫁给孙绍祖那么可怜的结果,为什么会用呢?

[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脂砚斋揭示了《红楼梦》曲子与判词的不同。虽说以金陵十二钗为主体,却并非以她们为主要叙述对象,而是无所不包,无人不有。

十四首曲子囊括了很多人和事。比方《枉凝眉》就是贾宝玉的角度,讲述了他与钗黛以外六位女子的有缘无分。

闲言少叙,说回。“喜冤家”的“喜”无论如何不能与贾迎春的“悲”结合在一起。迎春嫁给孙绍祖,是不折不扣的人生悲剧。眼看着花朵一般的女儿,被禽兽一般的孙绍祖任意凌虐,何“喜”之有?

其实,真正理解,要分开来解读这三个字。“喜”与“冤家”是两回事。

先说“冤家”,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过后,贾宝玉和林黛玉因为嫌隙一场大闹,贾母劝解不开又气又急的哭着说:

“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咽这口气。”

贾母自称“老冤家”,不知道哪一世惹了“孽障”,才有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投胎到她跟前,让她费尽心血。

“冤家”一般指仇人或者死对头的意思;也有对情人的昵称,

元代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一折:“望得人眼欲穿,想得人心越窄,多管是冤家不自在。”

贾宝玉和林黛玉偷看过《西厢记》,自然懂得“冤家”背后的亲昵意思。贾母的话,反倒令她们生出了旖旎的情思。

但贾迎春和孙绍祖的“冤家”,就不是情人的昵称,而是仇人的意思。

(第一回)茫茫大士道:“……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宝黛钗以外的所有人,都属于“风流冤家”之列。这些人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有冤的申冤,有孽的消除孽障……只为这红尘中了解恩怨因果。贾迎春、孙绍祖就属于有仇有怨,这一世需要偿还的“冤孽”。

孙绍祖本大同边军,也有世袭的职位。类似戚继光那样。他不满足祖荫,进京求贾赦买官。原本一切顺利,不想因为甄家抄家丧煮熟的鸭子飞走了,白白损失五千两银子。

贾赦替孙绍祖花了钱,事到临头黄了,也不甘心赔孙绍祖钱,且事已经办了,也与他无干。结果苦了贾迎春,在两个男人的嫌隙中被牺牲。她与孙绍祖的“冤家”只有仇没有“喜”。

“喜”字在中国的语言里也不只代表好事。“喜事”也有“红喜事”和“白喜事”之分。

“红喜事”指结婚成亲等得意好事。

“白喜事”指古稀以上的老人丧事。后来代指丧事。

的“喜”,肯定不是“喜事”。这里的“喜”是反讽之意。暗示贾迎春嫁给了“冤家”仇人,注定要被孙绍祖“生吞活剥”,喜事变成丧事以悲剧收场。

不排除还有另一个可怕的意思,就是“喜”有怀孕之意。贾迎春嫁给孙绍祖不过一年,怀孕是正常事。

迎春受孙绍祖虐待不能反抗,如今怀有禽兽骨肉,不想孩子有禽兽父亲,最后自尽而亡是可能的。

另外,迎春怀孕本是“喜事”,孙绍祖如果有一丝人性,都会善待她,起码让她将孩子生下来。可他“中山狼,无情兽”,即便怀孕,仍旧虐待迎春,最终迎春因流产而死,也是一个结局。

不管结局哪一个是真相,都是人间大悲剧,大惨剧。“金陵十二钗”最苦命的女子,除了史湘云,就是贾迎春。湘云好歹有个爱她的丈夫冯紫英,迎春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人爱她,是真正的凄惨!

文|君笺雅侃红楼

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

《红楼梦》程乙本·启功校订;

《红楼梦》绘全本·清·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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